山东检察院十八大以来成绩:查厅官74人 省部级9人
1月18日上午,山东省检察院举行转隶人员座谈,山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吴鹏飞表示,长期以来,全省检察机关反贪、反渎、预防部门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应有作用。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,坚持无禁区、全覆盖、零容忍不动摇,坚持“打虎”、“拍蝇”、“猎狐”一起抓,为形成反**斗争压倒性态势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山东省检察院同时发布的数据显示,2013年至2017年,全省共立案侦查**贿赂等职务犯罪9917件12394人、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2990件4380人,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.1亿元。
同时,对**分子敢于亮剑,山东立案侦查百万元以上大案1313件、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706人,其中厅级干部74人、省部级干部9人。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郑玉焯、江苏省原常务副省长李云峰、山东省交通厅原厅长贾学英等一批**分子被严肃查处。
此外,山东还对“小官大贪”严惩不贷,立案侦查发生在群众身边、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“蝇贪”3992人。日照市委原常委、统战部长万同**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被查处,“11.22”青岛输油管道爆炸、庞红卫非法经营疫苗等背后一大批渎职侵权犯罪被查处。加大追逃力度,缉捕、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47人,其中“百名红通人员”2人、“天网”行动2人。
多年来,山东省检察院把预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。最近五年来,建设预防警示教育基地158个,组建警示教育宣讲团163个,聘请预防志愿者6865人,开展特色预防活动1.1万次,受教育人数115万人。拓展预防功能,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40万次,建议取消652个单位或个人的市场准入资格。